{{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甄選條件及資格如下:
(一)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現職本市高中(職)及國中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英語科開放國小教師申請),國內外大學、師範院校畢業,具備一年以上該領域實際教學經驗者。
(三)教學經驗豐富、具專業知能、對於創新教學及資優教育有熱忱者。
三、甄選名額:各科別甄選人數分別為:國文科4位、英語科4位、數學科3位、生物3位、理化(物理)2位、理化(化學)2位,以合計18位為原則。
四、本案甄選方式分為兩階段:
(一)申請報名:
1、採書面資料審核,資料初選通過後,即以公文函知參加面試。
2、所需書面資料:
(1)學校/自我推薦報名表(附件1,本表需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 。
(2)服務學校同意書(附件2) 。
(3)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連結網址如附件1)。
3、繳交書面資料截止日:請於1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送達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內),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面談:
1、進行教育理念及教案說明(合計20分鐘)。
2、參與者請事先備妥A4大小教案3份(不限年段且單元自選、簡案),於甄試當天供承辦人員參考。
3、評分標準:由委員會討論之,擇優錄取,各類得擇優備取2~3位。
五、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數學組、生物組、理化組:1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
2、英語組:107年4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時。3、國文組:107年5月1日(星期二)下午2時。
(二)地點: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內)。
(三)聯絡人: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楊玉鈴輔導員(02)29438252分機717。
六、參加甄選之教師,甄選當日本局同意核予公假半日(課務派代)。
七、錄取團員聘期:聘期2年,自107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八、本案甄選結果將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公告甄選結果,並函知所屬學校。
九、本案錄取團員得比照「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附件2)第17項辦理特殊教育敘獎人數參考表:「巡迴輔導員(含輔導團、鑑輔會相關人員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任教師等)依具體事蹟,每滿一學年於嘉獎二次至記功一次內,由本府統一簽核」。
十、即日起,相關訊息、簡章,請逕至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下載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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