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10日臺教社(三)字第1070068194號函暨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表揚本市對社會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鼓勵本市市民與團體踴躍參與社會公益服務,擴大社會教育效果,特舉辦本評選活動,本年度表揚獎項包含終身奉獻獎、團體獎及個人獎。
三、推薦程序:
(一)本市所屬機關學校及本局所轄之推展社會教育團體,或於本市所屬學校及本局所轄之推展社會教育團體服務之個人,向本局申請推薦。
(二)設籍本市非屬本局主管之個人及團體,依所屬行政層級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向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申請推薦,再行由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核章後,將資料寄至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
(三)請貴單位參考旨揭計畫及附件表格辦理推薦事宜,推薦資料表及相關附件請以電子檔登打,並以A4紙張列印,另請將電子檔存至光碟1份(照片請附6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併同推薦者資料一式5份,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終身學習資源中心余小姐收),電話:(02)22127008,郵寄後2天請再以電話確認,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本局將籌組評選小組選拔獲獎個人及團體,預定於107年7月25日前公告獲選名單,並於107年9月6日辦理表揚典禮,另將擇優推薦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選拔。
五、本案計畫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同時於本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
{{ $t('FEZ012') }}
{{ $t('FEZ003') }}2018-05-25
{{ $t('FEZ014') }}2019-05-25|
{{ $t('FEZ004') }}2021-04-23|
{{ $t('FEZ005')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