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圖書館|
一、依據財政部106年12月29日台財庫字第1060379562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邇來迭有民眾或學生因不知法規而違規於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販賣菸酒而被處以一萬元以上罰鍰,惠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宣導,以建立民眾正確菸酒法令知識,以免誤觸法律而受罰。
三、另旨揭宣導相關法令條文請參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菸酒小常識」網址:「http://www.finance.ntpc.gov.tw/download/index.php?parent_id=10520」。
四、惠請將宣導播放資料照片(2至3張)於107年10月1日前回傳至AH9182@ntpc.gov.tw李小姐收,並請於電子郵件內容加註回傳機關(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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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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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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