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以下節錄部份實施計畫內容
三、獲獎條件及名額:
(三) 2.人文類:1名(第1次只錄取1名,另因藝能類第1次錄取者以學習卓越市長獎優先)
四、審核程序及時間:
(一) 4.受理申請截止日期:108年5月23日(四)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審查標準:
(一) 日常生活表現,需經完成改過銷過程序後,在學期間未有警告〈含以上〉之紀錄。
註‧第一次有申請的同學,經導師同意後,無需再繳交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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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5-20
{{ $t('FEZ014') }}2019-05-31|
{{ $t('FEZ004') }}2021-04-24|
{{ $t('FEZ005')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