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核定獎助學生均應提送複查資料,經本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者,108學年度繼續提供獎助;審查未通過者,108學年度終止獎助。
複查作業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複查申請須填寫附件相關書面資料,並請至「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填報系統」(http://dream.friendly.tw)進行填報,列印總表併同紙本表件辦理,填報時間至108年7月26日(星期五)止。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補助時間至108年7月止,惟學校仍應協助送件以利圓夢基金委員瞭解獎助學生就學(業)動態。
目前就讀國小6年級、國中3年級、高中3年級之受獎助學生務必填寫「畢業調查表」;高中3年級學生可延時補件,最遲請於108年8月10日完成。
自本學年度起,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證明文件由學校提供。
請貴校依「申請表件檢核表」依序裝訂,確實審核表件及審視相關證明文件是否齊備,表件不齊者不予審查。
本項作業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26日(星期五)止,複查資料請以掛號寄送承辦學校: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輔導處收(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永平路205號),信封註明「108學年度圓夢基金複查申請及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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