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函轉教育部「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自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僑民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生,非經專
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公告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33269號函(附件1)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公告(附件2)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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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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