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8月1日師大工教字第1071020429號函辦理。
二、活動資訊說明如下:
參賽資格:
各縣市推薦隊伍、自行報名隊伍及未辦理青少年發明展之縣市推薦隊伍。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活動不分年級、可同校或跨校混合組隊,並由指導老師或家長指導參加。
本活動不限制單一學校報名隊伍數,每隊參與人數至多3人,指導老師至多2人(跨學籍隊伍可至多3人)。
參賽作品類別:
參賽作品類別分為災害應變、運動育樂、農糧技術、綠能科技、安全健康、社會照顧等6類。
單一隊伍不限報1件作品參賽,但1件作品僅限報名1項類別,不可以相同作品報多項類別。
重要競賽期程:
初審報名期限:107年10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初審公布: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
複審報名期限: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複審及頒獎典禮:108年1月26日(星期六)至1月27日(星期日)假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
三、請有意願報名學校,於107年9月7日(星期五)前函報參賽資料,本局將擇優推薦隊伍參賽;未獲本局推薦者,仍得於上述初審報名期限內自行報名參賽。
四、如尚有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徐翎助理,電話為(02)23516411。
五、檢附本案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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