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自108年3月1日至108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
申請資格:凡設籍該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該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稱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本獎學金相關資訊,請逕至該府教育處一般公告查詢(網址:http://www.boe.chc.edu.tw/pubnews.php),相關附件檔案請於/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特教科/獎學金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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