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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 高一、高二課程重補修實施要點及相關說明
一、
參加對象:經補考仍不及格或未參加補考之未達畢業條件者。
(一)
學年成績(即上下學期成績平均後)不及格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1. 若上下學期皆不及格,兩學期皆需重修及格,才能取得上下學期之學分。若只選擇一學期重修或重修後僅一學期及格,則只能取得該學期學分。
2. 若只有一學期不及格,則只需報名該學期的重修課程,重修後及格即能取得該學期之學分。若重修後仍不及格,則僅能取得原及格之學期的學分。
※高三學生修習高一科目
1. 若上下學期皆不及格,兩學期皆需重修及格,才能取得上下學期之學分。若只選擇一學期重修或重修後僅一學期及格,則上下學期皆無法取得學分。
2. 若只有一學期不及格,則只需報名該學期的重修課程,重修後,學年成績及格,即能取得該學期之學分。若重修後,學年成績仍不及格,則僅能取得原及格之學期的學分。
例如:某生某科目上學期70分,下學期40分,學年平均55分。
(1)若該生重修下學期課程後成績為60分,則重修後學年平均為60分,該生能取得下學期之學分。
(2)若該生重修下學期課程後成績為50分,則重修後學年平均仍為55分,該生只取得上學期學分。
二、
報名方式:
(一)
網路選課:
1. 對象:在校生(高一升高二、高二升高三)。
2. 選課網址: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 https://esa.ntpc.edu.tw/
(1)
帳號、密碼為自訂。
(2)
忘記之同學請聯絡原班導師詢問帳號並協助還原密碼。
(3)
選課路徑: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高中職校務>重補修系統。
3. 選課&繳費時間:
(1)
高一、高二上學期課程:7月5日(四)上午9點至7月7日(六)下午17點
7月7日下午17點網路選課會準時關閉,逾時視為放棄,請勿要求補報名。
(2)
高一、高二下學期課程:7月15日(日)上午9點至7月17日(二)下午17點
7月17日下午17點網路選課會準時關閉,逾時視為放棄,請勿要求補報名。
4. 選課過程請注意:(1)上課時間以「校網公告」為準、(2)課程是否衝堂、(3)需自行列印課表。
(二)
紙本選課:
1. 對象:107年高三應屆畢業生及現為大一、大二的(106年、105年)畢業校友。
2. 方式:
(1)
高一、二上學期課程:請於7月5日(星期四)至7月6日(星期五)8~17點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教務處教學組填寫選課單,再至3F總務處出納組繳費(每學分240元),妥善保管學生留存聯作為繳費及上課憑證。
(2)
高一、二下學期課程:請於7月16日(星期一)至7月17日(星期二)8~17點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教務處教學組填寫選課單,再至3F總務處出納組繳費(每學分240元),妥善保管學生留存聯作為繳費及上課憑證。
三、
繳費方式:
1. 請同學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繳費單,操作說明如附件。
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
2. 繳費時間:
(1)
高一、高二上學期課程:7月12日起至7月19日止。未完成繳費者,不授予重修學分。
(2)
高一、高二下學期課程:7月23日起至7月30日止。未完成繳費者,不授予重修學分。
四、
上課方式:(一)同一科目人數達15人(含)為專修班,每一學分上課6節。
(二)同一科目人數不足15人則為自學班,每一學分上課3節。
五、
注意事項:
(一)
注意網路報名起迄時間,逾時視為放棄,依公平原則請勿要求補報名。
除外條件:(1)出國(檢附護照簽證出國日期)、(2)喪假(檢附訃聞)、(3)病假(檢附醫生證明,不能附收據)
(二)
請同學審慎選課並準時上課,若因個人選課疏失或個人疏失缺課,學校將不受理退費之申請。
(三)
參加重修課程之學生,一切服裝儀容、請假,均應按學校規定。
1.
按正規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並檢附相關證明,不符合者以曠課論。
請假類別限定:(1)喪假(檢附訃聞)、(2)病假(檢附醫生證明,不能附收據)
2. 若為上述限定請假類別達1/3總時數,則可申請退費。
3. 非上述類別之請假或曠課達1/3總時數,則無法通過重補修。
(四)
請隨時留意「學校網頁-最新消息」之重補修相關訊息。
教務處教學組1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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