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柒、實施要點」規定略以,課發會成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年級及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教師、教師組織代表及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應再納入專家學者代表,各級學校並得視學校發展需要聘請校外專家學者、社區(部落)人士、產業界人士或學生。
二、復依下開規定,學生代表為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課發會之當然成員:
三、綜上,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及學生代表,均為高級中等學校課發會之當然成員;為協助家長及學生了解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織、運作及任務,本署錄製「108課綱-學校課發會的運作」說明影片(8分鐘),並已掛載於YouTube(網址:http://yt1.piee.pw/wcrvr),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家長及學生觀看,以引導家長關心、參與學校課程教學之規劃及實踐,及支持學生有效學習及適性發展。
{{ $t('FEZ003')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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