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國家文官學院訂於109年11月17日辦理「公務倫理宣導班」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研習課程,請轉知所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109年10月26日國院訓字第1090500228號 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有關所屬同仁於辦公時間內參加旨揭課程之差假事宜,請各機關本於權責,並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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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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