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號1070131850號函修正之「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106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25887B號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資訊說明如下:
三、為利課程進行,歡迎各校有意願之老師兩人一組報名並上傳自備課程(如18週多元選修課或校訂課程的課程規劃)至雲端(https://driveuploader.com/upload/D2x2OMtW84/)才具備錄取資格 (請勿推派實習老師參加)。
四、請提醒老師務必出席及全程參與,若缺席或早退者,將會影響貴校後續相關工作坊之錄取次序。
五、全程參加本研習人員,核給研習時數6小時。
六、檢附表現任務與素養評量工作坊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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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3-09
{{ $t('FEZ014') }}2021-04-08|
{{ $t('FEZ004')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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