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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AI Start Up創業挑戰賽實施計畫

2026年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AI Start Up創業挑戰賽實施計畫

說明 :

一、 本次將結合大學育成中心資源,建請納入學生自主學習或相關課程內容(如公民、經濟、商業管 理、生涯探索及輔導等)之一,鼓勵學生嘗試發想,參加並獲第1階段初審者,可獲得教育局證明。

 

二、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普通高中及技術型高中(含普通型高中設有專業群科)學校。

(二)每校每名學生限薦送1件。

 

三、競賽方式:

(一)本屆競賽主題【AI Helps】為創新主軸,區分「實作組」與「概念組」,採三階段進行,分為第1階段初審 (書面審查)及第2階段口頭報告(報告時間15分鐘: 含企畫書、口頭簡報及評委答詢5分鐘),企畫書口頭報告擇優錄取若干組後進行企畫實踐,每組酌予補助 5,000元材料費,最後第3階段成果發表評選決賽獎項 (金拓獎、銀拓獎、銅拓獎)。通過初審之團隊將進入 第2階段及第3階段的挑戰賽。

(二)報名參賽隊伍需於報名前參加1場實體培訓工作坊,團隊未達出席標準視同放棄參賽資格。(工作坊出席門檻:每組團隊至少2人出席並完成簽到)。

(三)第2階段企畫書口頭報告後擇優錄取若干組,可以規劃於市集、博覽會或網站等管道進行企畫實踐,第3階段預計安排於115年7月進行成果發表評選決賽獎項(金拓 獎、銀拓獎、銅拓獎)。

 

四、報名時間:

(一)第1階段初審報名:

1. 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報名截 止。

2. 報名資料(含報名表及企畫書)需以WORD或ODT 格式撰打。

3. 將企畫書(格式如附件)核章後,於115年3月25 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郵寄核章後紙本寄至泰山高中實習處陳主任(地址:24306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請註明「報名新北市AI StartUp創業挑戰賽」,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4. 企畫書撰打電子檔WORD或ODT、核章後掃描之 PDF檔、報名excel檔(請至承辦學校校網「新北市 AI StartUp創業挑戰賽專區」下載),請於紙本寄送期限內,併同Email傳至chenwc@tssh.ntpc.edu.tw,信件主題為「學校-AI StartUp創業挑戰賽_初審企畫書」。例如:泰山高中-AI StartUp創業挑戰賽_初審企畫書;檔名為「學校-學生姓名」,例如:泰山高中-林霖柒.docx與泰山高中-林霖柒.pdf。

5. 參賽學生至多5名;指導老師至多2名(至少1位教師為正式專任教師)。

6. 初審入圍名單公布於承辦學校校網「新北市AI StartUp創業挑戰賽專區」。

(二)第2階段口頭報告資料繳交:進入決賽之團隊,評審委員將提供修正意見,請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2時前將修正後決賽「企畫書」、「口頭簡報」(頁數限20頁以內),電子檔寄chenwc@tssh.ntpc.edu.tw,信件主旨為「學校-AI StartUp創業挑戰賽_第2階段資料」。

 

五、競賽時間與方式:

(一)第1階段初審:以書面方式進行審查,評審團由主辦單位聘請業界與專家學者組成,預計選出10至20組團隊進入決賽。115年4月15日(星期三)公布第2階段入圍名單。

(二)第2階段企畫報告:

1. 口頭報告時間:1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詳細時間內容另行於承辦學校校網公告)。

2. 地點:新北市泰山高中圖書館6F禮堂。

3. 方式:每組15分鐘口頭報告(含企畫書、口頭簡報及評委答詢5分鐘)。

4. 參賽學生應穿著正式服裝或團體服裝全程參與本競賽活動。

5. 以口頭報告後擇優錄取若干組,可以規劃於市集、博覽會或網站等管道進行企畫實踐。

(三)第3階段成果發表:預計安排於115年7月20日(星期 一)進行成果發表(暫定新北市政府)評選決賽獎項(金拓獎、銀拓獎、銅拓獎)。有關成果發表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六、競賽評選獎勵如下:

(一)實作組

1. 金拓獎1件,每件禮券3萬元。

2. 銀拓獎2件,每件禮券1萬元。

3. 銅拓獎4件,每件禮券5,000元。

(二)概念組

1. 金拓獎1件,每件禮券1萬元。

2. 銀拓獎2件,每件禮券5,000元。

3. 銅拓獎4件,每件禮券2,500元。

 

七、獎勵:

(一)承辦學校校長: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6目辦理有關教育工作, 嘉獎2次,由學校提報教育局辦理敘獎。

(二)學校工作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 項第4款第2目辦理市賽,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7人為限, 含主辦1人嘉獎2次,由學校自行辦理敘獎。

 

八、第2階段企畫報告及決賽當日參賽學生、指導老師(或帶隊老師)以公假暨課務排代辦理。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佈置日與決賽日各以10人為限,以公假暨課務排代辦理。

 

九、檢送本計畫及重要日程表各1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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